刑事訴訟法第一篇第一章  第一條

那請問   刑事訴訟法第131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

三、有明顯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 

是在寫假的?


版大說朋友被警察打   可以提告沒問題

但版大無緣無故攜帶22公克安非他命   作何用途

檢察官一定會對此做詢問

(因為驗尿結果   檢察官一定看得到)

版大最好詳細且正確無隱瞞的解釋

不然   被冠上一個無後悔之意    就對版大不利

至於律師   若後續被認定   版大有販賣之虞

自然就會有公設辯護人   幫版大辯護


 

參考資料 自己
文章出自: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4101100616LV LV官方網 LV官網 LV皮夾 LV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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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慧婷遷皚僅概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