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說事後他才知道,路女2015年11月才判決離婚,2016年4月又再婚生下一子,他說路女已婚還謊稱單身,要求路女返還36萬5千元。一審時路供稱,與張是男女朋友關係的,兩人曾在摩鐵發生多次性關係,還強調是張男自願幫她還債。跟張男交往期間,當時正在跟前夫打離婚官司,但裁判尚未確定,張男都知道,後來結婚,是與張男分手之後的事。她說,是因為張男太緊迫盯人,還要求隨傳隨到,才受不了分手。法院一審判張男敗訴,但張不服上訴,二審時路女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及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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