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蔡姓女子昨天指控古坑鄉代會副主席陳茂栯與縣長蔡姓秘書涉嫌強佔她家的土地,還雇挖土機來整地,準備蓋宮廟,因此堅持報警告對方毀損。由於蔡姓女子向警方指稱土地是向國有財產局租用,又暫時提不出租約及地籍證明,警方請她備妥資料,確認地上物主資格後,再受理全案傳喚雙方偵訊。蔡姓女子說,她們家早在2002年就在古坑鄉華山村松林路當地租地種菜,陳茂栯與蔡姓秘書多次希望她家把菜園土地捐出來蓋宮廟,她家一直不肯。陳茂栯前晚為此約她爸爸出去喝酒,趁她爸爸酒醉時,叫爸爸答應捐地,沒想到昨天一早就有挖土機來動工,她和媽媽都很生氣,決定報警處理。陳茂栯說,該地原由華山村設立社區指標,是蔡姓女子父親將指標挖掉,逕自種菜,有沒有承租,他不清楚,不過社區居民希望將指標恢復原狀,這部分有居民連署,連蔡姓女子父親自己也簽名,前晚蔡姓女子父親找他談此事,有親口答應,都有錄音存證,他昨早才調派怪手初步整地,且動工時,蔡姓女子父親都在現場,並非他強行施工。華山派出所葉姓警員表示,蔡姓女子家的菜園是國有財產局土地,昨早代表會副主席陳茂栯以整地為由,調派怪手把高處土地夷平,蔡姓女子提告毀損,但現場並未種菜,蔡姓女子自稱向國有財產局承租土地,但現場提不出承租證明及地籍圖,無法證明蔡姓女子有土地使用權,只能請蔡姓女子提出證明後,再進一步請雙方製作筆錄,是否牽涉毀損,目前還無法釐清。 (寶智華/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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