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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 6月8日
(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計算依據 以最高標 兩個月升三級 兩個月升二級 一級一個月
所以... 三級縮刑兩日 二級縮刑四日 一級縮刑六日
2*2+4*2+6=18
把6月26日 往前推18天 那已經是最快的
(七個月雖然依據刑法77條可以報假釋 但一定沒意義 因為光公文就來不及)
只是這樣的機率 叫做紙上談兵
現實可能性 幾乎趨近於零
2.3. 懷孕是版大 不是版大老公
版大有需要 去請求社福單位協助
但對版大老公 一點意義也沒有
4.可以
(我不知道二級收受照片的法源依據為何
監獄行刑法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都無相關規定)
5.一定會當天吃完 沒有可以保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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